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
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于新疆农业科学院和山西农业大学,隶属于农业农村部耕地保育学科群。实验室主要围绕我国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短缺与土壤盐渍化矛盾加剧制约农业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等共性关键问题,开展土壤盐渍化发生演变规律、耐盐碱作物品种筛选及培育、盐碱土改良微生物产品研发、作物抑盐高产多途径栽培技术、节水抑盐灌排协同调控技术以及低成本高效盐碱土改良技术等方向研究。现面向全国发布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同时,鼓励科研人员自带资金利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野外台站等基础条件开展合作研究。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资助方向
针对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农业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支持从盐碱地形成与演化机制、盐碱地节水农业、盐碱地农业高产栽培技术创建、苦咸水资源化利用、淡盐化耕层快速构建与有机质快速提升、低成本盐碱土改良剂与改良肥或微生物产品研发、提高作物耐盐能力的外源物筛选及其机理、耐盐作物品种筛选等方向申请研究,优先资助有连续性和系统性工作积累的研究项目。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从事研究方向符合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方向的研究人员;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年龄为45周岁以内。
三、申请截止时间
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自带经费者不受申请时间限制,随时可联系前来开展研究。
四、申请约定
1. 申请者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先提供电子版申请书和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获批后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申请书中须将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列入参加人员名单。
2. 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
3. 开放课题经费资助强度分为A档8万元和B档4-5万元共两档;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试验材料费、测试分析费、论文出版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详见附表中经费表)。
4. 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对获准资助的项目发放课题计划任务书;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正式列为本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
5. 所有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开放课题主持人与参加人员均以实验室客座人员对待。开放课题资助的客座人员,需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管理要求向实验室汇报课题研究进展。
6. 在课题研究执行期内,A档课题需要发表中科院分区1区SCI论文1篇,B档课题发表中科院分区3区及以上SCI论文1篇或者北大核心论文2篇。
7.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共享。第一标注单位必须为“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 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且唯一资助项目必须为“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稳定支持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项目编号)资助”,合作执行项目的本实验室固定人员须作为论文共同作者。
8. 实验室中英文标注为:农业农村部盐碱土改良与利用(干旱半干旱区盐碱地)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Saline-alkali Soil Improvement and Utilization (Saline-alkali land in arid and semi-arid regions),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P. R. China)。
9. 凡是资助的项目须于合同规定截止时间提前一个月提交一份纸质版项目验收申请送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于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三个月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经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验收,否则视为未完成项目。
10. 项目完成后,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论文等项目验收材料,经重点实验室审查符合验收条件后,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和验收报告,由本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开放课题申请联系人:刘娇 18690165891 0991-45031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格式
附件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承诺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