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研究所、中心、场站:
为评估2016年“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科技厅拟对专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新科特办字[2018]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和单位的总结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院2016年参加“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选派至35个边远贫困县市开展科技服务的57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核内容
依据选派人员和服务县市所签订的《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协议书》,对选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一)科技人员个人总结材料
请认真填写科技人员个人考核表(附件3),交由受援单位签字盖章后,其中,一式6份报送受援单位所在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定工作,一式1份(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科管处存档,并附个人专项计划协议书复印件。
(二)派出单位总结材料
请院属各派出单位总结2016年度派出科技人员的经费使用情况,包括“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专项经费到位情况及经费的使用开支情况(含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主要是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以及结余情况(撰写提纲见附件4);并填报《2016年“自治区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专项经费使用开支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送科管处。总结材料一式1份纸质盖章和电子版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送科管处。
联系人:代兴荣 郑峰
电话:4542243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管理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