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首席专家相关工作的通知》(新林科字[2017]839号)精神,第四届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聘任期即将届满,按照《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第四届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工作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首席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位专家要完提交2篇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简洁、效果明显的工作信息,请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处。
二、每位专家要完成1篇具有前瞻性、高质量的林果业发展综合评价报告,请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处。
三、每位专家对个人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准备多媒体汇报,特色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年底前对各位首席专家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首席专家工作的督促、检查,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做好首席专家相关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肖丽 电话:0991-45161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管理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