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2014年林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新林计发〔2013〕16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2014年度自治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和申报要求,请按自治区林业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14年林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执行,包括2014年自治区特色林果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自治区林场苗圃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自治区财政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各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申请,统一使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申报项目(附件3),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7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科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3. 项目申报必须明确绩效目标,按自治区要求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并于2014年9月25日前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联系人:王 剑 肖 丽 0991-451614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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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