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单位认真参照本年度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涉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标准项目;
(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高效节水方面的标准项目;
(三)涉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关方面的标准项目;
(五)涉及旅游业、传统民族文化及工艺方面的标准项目;
(六)自治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质量、生产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标准项目;
(七)规范市场,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及其它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请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市场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于2014年1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一式二份)报科管处。
联系人:樊国全
电话:4542243(20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管理处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