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我院自主选题项目评估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评审专家反馈的意见发给你们,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评估意见,并根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具体如下:
1、凡自选项目意见中有研究题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过大,经费使用未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人员调整等,确需要调整、修改的,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撰写申请报告,提交我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修改;
2、凡自选项目意见中研究技术路线、实施方案、研究方法中有不足的,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在今后的试验中修正执行;
3、凡自选项目意见中需要补充附件材料、修改完善自评估报告的,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1月29日前,将自评估报告一式一份(盖章)及电子版交与我处。
4、在专家意见中没有列支意见的项目,各负责人可根据汇报答辩时专家提出的意见酌情修改完善。
联系人:王剑、肖丽
联系电话:0991-4516140(内线2023)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新疆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
201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