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支持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已启动2014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1. 新能源、资源利用及节能环保领域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
2. 新材料生产发展领域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
3. 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
4.高端装备制造技术领域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
5.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领域专利实施及其产业化;
6.农业生产领域中专利技术实施及其产业化(含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生产领域);
7.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8. 其他需要支持的专利实施项目;
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可给予优先和重点推荐:
1.国家或自治区重大科技、经济项目所形成的核心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实施项目;
2. 促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项目;
3. 关系到国计民生领域具有重大创新的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项目;
4. 国家或自治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区域的重点专利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项目;
5.促进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实施、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项目;
6. 在新疆本地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对口援疆优秀项目。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在本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可靠;
3.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服务机构具备促进新疆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服务条件;
4.具备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条件(包括实施场地、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科研创新条件和研发队伍等);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1. 撰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2)。
3.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准备4套推荐申报。
(二)组织推荐
科管处负责项目的申报组织和推荐。请各研究所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筛选本单位项目,并于2013年12月28日前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电子版本及纸质版本(4套)报科管处,纸质版本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国全
联系电话: 0991-4542243(20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研管理处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