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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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09年11月27日 18:58

院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参照申报重点和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节能降耗、节能减排、节水灌溉、卫生安全、水利水电、交通等方面的标准项目;

(二)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标准项目;

(三)自治区名、特、优农产品的质量、生产技术标准项目;

(四)基础性、通用性标准项目;

(五)促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标准项目;

(六)涉及服务业、旅游业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应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市场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0年2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报科管处。

联系人:任红松 樊国全

电话:4542243(2022)

科研管理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0年度自治区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尽快报送自治区财政支持设施农业和特色作物良种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通知